1月12日唐山路北区发布密接者都某某行程轨迹
1、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 ,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2、月8日18:04到达唐山站,下车后在2号出站口等待 ,18:40左右乘坐出租车,19:40左右在唐海镇大通路南口下车 。同车共四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车内其余二人从曹妃甸生活区下车。19:52在大通路南口咪咕超市微信付款买烟,期间无逗留,全程佩戴口罩。
3 、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 。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 ,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4、密接1行程轨迹 时间:3月14日14:30地点:魏县汽车站南面路东南沿村拉面馆活动:在拉面馆吃饭后续行程:饭后前往交通岗南路东萨米特瓷砖店,15:30在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
5、张某某1月26日 、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 ,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 。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 ,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6、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确定次密接人员曹某某 ,并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为寻找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全天在唐海镇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2022年1月12日11:30-13:00在唐海镇丰发酒店南楼一层用餐 ,13:10返回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
8月4日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 ,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 。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 ,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 ,逗留约10分钟 。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密接1行程轨迹 时间:3月14日14:30地点:魏县汽车站南面路东南沿村拉面馆活动:在拉面馆吃饭后续行程:饭后前往交通岗南路东萨米特瓷砖店,15:30在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
12月6日唐山迁安市发布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目前在我市。
密接1行程轨迹 时间:3月14日14:30地点:魏县汽车站南面路东南沿村拉面馆活动:在拉面馆吃饭后续行程:饭后前往交通岗南路东萨米特瓷砖店 ,15:30在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
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 ,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3月7日9:10左右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正门打车前往唐山市客运站,于9:29左右到达唐山市西客运站,9:4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承德市。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 ,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22:00左右到站后 ,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
段某某密切接触者李某轨迹如下:1月26日,李某由余姚北乘坐G182列车到北京南站。到北京南站后,未出站 ,在候车室内肯德基手机点餐就餐。18:15在北京南站乘坐G8917于20:00到唐山站,20:15乘坐K2公交车大约21:15到达古冶燕山驾校站下车,约21:30打车回到开滦金山小区家中,后未外出 。
2月13日唐山丰南区密切接触者孔某某行动轨迹公布
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2月6日 ,17:10,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 ,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用餐。2月7日,上午驾车去往海港经济开发区,17:00返回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后无外出。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现将二人在丰期间活动轨迹公布如下:2022年1月1日11:30-13:00,王某某、孔某某在丰南区宏利饭店用餐。2022年1月2日9:00-10:00,王某某在丰南区云玲造型理发 。
现将该名密接人员在我区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3月8日 ,19时左右回丰南区盛达公寓,在公寓楼下新华市场买泡面 、炸串;19时30分返回公寓就餐。之后未外出。
8月30日唐山乐亭县次密接者李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 ,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
在单位大食堂买晚饭带回宿舍后无外出,除用餐期间外均佩戴口罩。8月2日06:48楼下早点摊买早点,后骑电动车于07:10到单位。11:28单位大食堂买饭后 ,带回车间单独用餐 。17:00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宿舍。20:16楼下小摊买晚饭带走,20:42楼下首美超市取快递并购物,后回宿舍无外出。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 ,停留时间约1小时。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现将2人详细轨迹公布如下:刘xx ,3月12日早6:00自驾车到新寨集市批发干鲜,2小时后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3月13日未外出 。3月14日未外出。3月15日6:00-8:00乐亭集市发货 ,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未外出 。
12月6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张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 ,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2、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 ,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目前在我市 。
3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的行程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2月3日下午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天津市滨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涉及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于2021年11月29日15:15至16:10,在唐山市万达购物广场有活动轨迹 ,同行人员2人。
4、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 ,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
5、任城区疾控中心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公告2022年3月12日,任城区疾控中心接市民许某某自主报备信息 ,该市民称其与一确诊病例有过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接及已追踪到在任城次密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6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王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